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
关于印发《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(2021-2025年)》的通知
各区委、区政府,市委各部委办,市各国家机关,各国有企业,各人民团体,各高等院校:
经市委、市政府同意,现将《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(2021-2025年)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
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
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
2021年8月21日
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(2021-2025年)
实施城市更新行动,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,对全面提升城市发展质量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为加快推动城市更新,特制定本行动计划。
一、总体要求
(一)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,立足新发展阶段、贯彻新发展理念、融入新发展格局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为统领,落实本市“十四五”规划要求;始终坚持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、有利于形成活力空间、有利于引入社会资本、有利于改善民生福祉,坚持规划引领、首善标准、市场主体、多方参与,坚持转变城市建设发展方式,由依靠增量开发向存量更新转变;不断加强“四个中心”功能建设、提高“四个服务”水平,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。
(二)总体目标
通过实施城市更新行动,进一步完善城市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,促进产业转型升级,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;建立良性的城市自我更新机制,实现存量空间资源提质增效,为“两区”建设提供更加有效的空间载体;大力发展数字经济,以盘活存量空间资源支持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;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和创造新需求,通过更新改造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,扩大文化有效供给,优化投资供给结构,带动消费升级,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;与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紧密配合,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“牛鼻子”,深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。加快解决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备、公共空间不充足、消防安全基础条件差等问题,补短板、强弱项,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和安全条件,不断满足人民群众“七有”要求、“五性”需求。
(三)基本原则
1.规划引领,试点先行。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、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分区规划,做到严控总量、分区统筹、增减平衡。按照城市空间布局和不同圈层功能定位、资源禀赋,注重分区引导、分类制定政策。坚持自下而上的更新需求与自上而下的规划引导要求相结合,加大政策机制改革力度,试点先行、以点带面、项目化推进,探索城市更新的新模式、新路径、新机制,有序开展城市更新行动。
2.推动发展,改善民生。推动集约型内涵式发展,促进资本、土地等要素优化配置,培育发展新动能,激发城市活力,提升城市品质。紧扣“七有”要求、“五性”需求,完善城市功能、补齐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短板、提升人居环境质量,保障和改善民生。
3.政府引导,市场运作。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引导作用,建立以区为主、市区联动的城市更新行动工作机制,研究制定支持政策,强化统筹推进力度。充分激发市场活力,调动不动产产权人、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等各方积极性,多种方式引入社会资本。更新改造空间以持有经营为主,探索形成多渠道投资模式。
4.多元参与,共治共享。坚持党建引领,充分发挥“吹哨报到”、接诉即办、责任规划师的制度作用,鼓励居民、各类业主在城市更新中发挥主体主责作用,加强公众参与,建立多元平等协商共治机制,探索将城市更新纳入基层治理的有效方式,不断提高精治共治法治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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